园林道路景观照明按照各类元素大致可以概括为园林道路照明、植物照明、水景(水池、河流、滨水地带等)照明、园林构筑物照明以及雕塑照明。
道路景观亮化照明的职能是保障交通的安全和有效,而其余景观亮化照明的职能则以创造视觉舒适和愉悦美感为主。以往的照明设计和准则都是孤立地分析问题,以提供的数字做为参考,但是亮化设计并不是以各种指标数据为依据,参照相关元素进行简单的亮化设计,而是从视觉和亮化设计的角度出发。
城市道路照明设计需要认真的规划,不同类别的道路照明设计都有不同亮化效果方案,都有不同的设计要点。
城市道路园林景观照明设计首先考虑的是安全因素,然后到整体的亮化效果。一般采用造型比较丰富特色的、照明效果好的庭院灯和草坪灯沿路布置构成流畅的旋律曲线。不宜采用常规的照明方式,应当采用造型美观、不超过25%的上射光通、垂直面和水平面均有合理的光分布的装饰性灯具,以满足突出沿线景观主题的需要,到达到亮化效果。如步行小路,并不需要很高照度的灯光,只需要提供高度较低的小尺度灯具。随着道路级别的升高,需要更高的照度水平和平均照度,灯具尺度也增大,灯具更倾向于装饰性。但若明暗构图不当将令参观者发生视觉混淆,隐藏的构图将影响参观者产生视觉的混淆,而不是欣赏美景。出于整体考虑,路面一般不处于的亮度等级,处于亮度等级的通常为雕塑、植物等其它元素。舒适的亮度对比大致可控制在1:3到1:5之间。
亮化设计中讲究光影分布,舒适的灯光制造恰当的光影分布,能减少行人对灯光的注意。通常小路亮化设计并不会有zui吸引注意的元素。对于多有步行道路照明设计,亮化效果注重的是为行人提供视觉可观性灯光,同时不分散对景观的欣赏。焦点区域应尽量柔化两者之间的高对比性,尽量保证道路景观照明表面的平均光分布,这样即使道路景观照明沿着亮度较低的小路行进,只要被高亮度景观包围,或者朝一个高亮度景观行进,参观者同样会感到舒适。